各供应商:
为落实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要求,推动供应商资信数据的整合应用,南方电网公司将开展供应商业绩库建设工作,现就入库规则公开征集意见,具体如下:
一、入库对象
凡有意参与南方电网公司资格预审及招标采购活动,并已在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均可自愿参加业绩库入库。
二、业绩时间及品类范围
1.2026年收录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业绩。具体以业绩库入库公告明确的业绩时间范围为准。
2.2026年选取500kV全封闭组合开关电器(GIS)、500kV交流隔离开关、110kV交流电力电缆、35kV干式交流电力变压器、10kV非晶合金油浸式配电变压器5个试点品类开展入库。具体以业绩库入库公告明确的品类范围为准。
三、审查标准
1.合同的供货方、产品实际生产方应为供应商自身,母子公司、兄弟公司间业绩不可交叉共享;
2.业绩时间以销售合同签订日期予以认定;
3.业绩金额、数量以销售发票含税金额、销售数量予以认定;
4.不予入库情形:
(1)佐证材料缺失或要素不全,无法确认业绩核心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缺少合同、发票任意一项,发票销售单位、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不可辨认等;
(2)与登记物资无关的业绩;
(3)规定时间范围以外的业绩;
(4)销售给同类产品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的业绩。
四、提交要求
(一)业绩信息填报要求
按要求在系统中填报业绩信息,关键字段须与合同、发票信息完全一致,避免出现漏填、错填、虚假填报等问题。业绩关键信息包括:
1.合同关键信息:合同名称、产品型号、销售数量、计量单位、合同金额(万元)、业主单位名称、合同签订日期、业主联系人、业主联系电话;
2.发票关键信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所属年度、开具金额(不含税)、开具金额(含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
(二)佐证材料提交要求
1.佐证材料包括:登记物资销售业绩对应的纸质合同扫描件或电子合同、纸质发票扫描件或电子发票、发票查验截图;合同需清晰体现产品核心信息,信息不足时可附加技术协议补充佐证;
2.提交规范:同一品类不得重复上传同一份合同、同一张发票;一份合同包含多个物资品类的,可在对应品类中分别上传该合同、发票;一份合同对应多张发票的,需逐张扫描发票为单个PDF或JPG格式文件上传;
3.材料要求:扫描件需清晰可辨、信息完整无遮挡,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无篡改、伪造情形。
五、审查流程
1.公告发布: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业绩库入库公告,明确品类范围、时间要求、审查标准及流程。
2.澄清答疑:供应商如有澄清问题,须按照公告澄清提问时间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提出,逾期提交的澄清问题将不予答复。
3.材料提交:供应商在公告载明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数字供应链应用-供应商资信库管理”模块完成业绩信息填报及材料上传。
4.结果反馈与异议处理:入库审查完成后,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结果反馈公告,审查结果及意见通过系统点对点向供应商反馈。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应在结果反馈公告要求时间内,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提出,南方电网公司将组织复核并反馈处理意见。
5.结果公告:业绩库结果公告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并点对点向供应商反馈业绩入库结果。
六、应用方式
南方电网公司将在资格预审及资质能力评价、招标采购等阶段应用业绩库结果,具体应用方式在相关公告或文件中明确。
七、不良行为处理
供应商对所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查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业绩材料造假等不良行为的,按照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意见征集相关要求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并于2026年1月9日17:00前通过邮件将意见反馈表(盖章扫描版+电子版)反馈至nwdzsw@csg.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供应商业绩库审查规则(2026版)意见反馈-供应商名称”。
附件:意见反馈表
南方电网公司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