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3197)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83197),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0.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招标结果有效期:1)如在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已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详见《招标范围及标的清单》。 2)如在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投标保证金(元) | 标包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食堂、粤电大厦食堂和物资公司食堂2022年食材采购 | 3615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食堂、粤电大厦食堂和物资公司食堂2022年食材采购(水果类1) | 50000 | 624 | 自2022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2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食堂、粤电大厦食堂和物资公司食堂2022年食材采购(水果类2) | 10000 | 416 | 自2022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3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食堂、粤电大厦食堂和物资公司食堂2022年食材采购(牛奶类1) | 10000 | 284 | 自2022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4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食堂、粤电大厦食堂和物资公司食堂2022年食材采购(牛奶类2) | 10000 | 189 | 自2022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5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食堂、粤电大厦食堂和物资公司食堂2022年食材采购(水果、牛奶类除外1) | 50000 | 1261 | 自2022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6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食堂、粤电大厦食堂和物资公司食堂2022年食材采购(水果、牛奶类除外2) | 50000 | 841 | 自2022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2 | 培评中心(省电校)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 | 690 | 1 | 培评中心(省电校)2021-2022年食堂食品食材采购(水果类) | 10000 | 12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2 | 培评中心(省电校)2021-2022年食堂食品食材采购(牛奶类) | / | 4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3 | 培评中心(省电校)2021-2022年食堂食品食材采购(水果、牛奶类除外) | 50000 | 53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3 | 东莞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 | 6900 | 1 | 东莞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东莞局本部、试研所、输电所、物流中心、供电中心、变电一二三所本部、中央厨房) | 50000 | 270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2 | 东莞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城区局本部、东北区局本部(含常平中心)、东区局本部(含清溪中心)、东南区局本部) | 50000 | 225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
3 | 东莞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西北区局本部(含麻涌中心)、西区局本部(含厚街中心)、南区局本部、虎门局、长安局) | 50000 | 195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
4 | 湛江供电局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 | 3570 | 1 | 湛江供电局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湛江局本部、霞山局、寸金、赤坎巡维、廉江巡维、新桥巡维、雷州巡维、新村仓储配送班、供电服务中心本部食堂) | 50000 | 870 | 自2022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2 | 湛江供电局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坡头局食堂、麻章局食堂,东海局4个食堂,变电所本部、吴川巡维、东海岛巡维、霞山巡维食堂) | 50000 | 760 | 自2022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3 | 湛江供电局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遂溪局食堂,廉江局5个食堂) | 50000 | 740 | 自2022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4 | 湛江供电局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吴川供电局) | 50000 | 680 | 自2022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5 | 湛江供电局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徐闻局5个食堂,雷州局4个食堂) | 50000 | 520 | 自2022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5 | 惠州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 | 1846 | 1 | 惠州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惠城片区) | 10000 | 39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2 | 惠州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惠阳片区) | 10000 | 30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
3 | 惠州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惠东片区) | 10000 | 263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
4 | 惠州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博罗片区) | 10000 | 263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
5 | 惠州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龙门片区) | 10000 | 225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
6 | 惠州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仲恺片区) | 10000 | 21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
7 | 惠州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大亚湾片区) | 10000 | 195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
6 | 珠海供电局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 | 2200 | 1 | 珠海供电局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市局及县区局1) | 50000 | 1300 | 自2022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2 | 珠海供电局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市局及县区局2) | 50000 | 900 | 自2022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7 | 江门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 | 1800 | 1 | 江门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江门蓬江、江海、新会、鹤山片区) | 50000 | 90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2 | 江门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台山片区) | 10000 | 30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3 | 江门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开平片区) | 10000 | 40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4 | 江门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恩平片区) | 10000 | 20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8 | 茂名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 | 1629 | 1 | 茂名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局本部) | 50000 | 765 | 自2021年8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2 | 茂名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各县区局本部) | 50000 | 864 | 自2021年8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9 | 阳江供电局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 | 1000 | 1 | 阳江供电局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 | 50000 | 1000 | 自2022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10 | 揭阳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 | 738 | 1 | 揭阳供电局2021-2022年各县局本部食堂食材采购 | 50000 | 738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11 | 汕头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 | 970 | 1 | 汕头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潮阳片区) | 10000 | 26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2 | 汕头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潮南片区) | 10000 | 30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
3 | 汕头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澄海片区) | 10000 | 36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
4 | 汕头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南澳片区) | 10000 | 5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
12 | 河源供电局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 | 800 | 1 | 河源供电局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 | 50000 | 800 | 自2022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13 | 潮州潮安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 | 380 | 1 | 潮州潮安供电局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局本部及庵埠) | 10000 | 38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14 | 中山供电局本部2022年食堂水果采购 | 100 | 1 | 中山供电局本部2022年食堂水果采购 | 10000 | 100 | 自2022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15 | 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 | 80 | 1 | 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 | 10000 | 80 | 自2022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二)项目概述:
为发挥物资集中规模采购优势,结合公司本部(含驻穗单位)和各地市局(地市局本部及直属机构本部食堂、县区本部)【不含广州局】食堂食材采购工作实际情况,现拟开展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包括食堂所需水果类、牛奶类、肉菜类等食材,为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采用框架式招标,各需求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分别送货,按照实际采购品类和数量进行结算。招标人有权因扶贫、产地直采、食材交流等原因,决定另行采购部分食材。
(三)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含驻穗单位)和各地市局(地市局本部及直属机构本部食堂、县区本部)【不含广州局】食堂食材采购,包括食堂所需水果类、牛奶类、肉菜类等,提供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含配送,中标人需按需求单位要求进行配送)。
(四)发布招标公告时,需按标包公布协议比例及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五)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 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在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已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详见《招标范围及标的清单》。
2)如在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并对中标比例进行调整: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视情节扣减其中标比例或终止其中标资格,并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暂停其一定期限的投标资格(自发文之日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扣减、终止中标人中标份额,所扣减或终止的份额由其他中标人平分,其它供应商有责任承担。
3.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4.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5.合同履行:招标人有权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对中标方失信行为进行扣分处罚。
(六)有效报价范围:本招标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投标费率<最高投标费率(100%)。
注:以费率形式报价,投标费率为签订合同和确定结算价款的唯一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定价依据:食材单价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公司审核,审核机构参考每月广州市或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菜篮子价格、市场询价、历史采购价作为审核依据。结算时采购量经双方确认,结算费用=∑采购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公司审定的单价×中标费率。
(八)若招标方需要采购扶贫产品,中标方需要配合扶贫产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5 | 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6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7 |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8 |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9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 |
1 | 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经营项目需含有预包装食品销售或散装食品销售等类别)。 | 所有标的 |
2 | 需提供合作屠宰点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影印件须盖屠宰点公章确认)。 | 标的1(标包5、6)、标的2(标包3)、标的3-标的13,标的15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12日17时00分00秒至2021年07月19日17时00分00秒,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在规定的发标时间内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勾选需要投标项目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确认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需在系统确认成功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金额详见本公告的项目概况,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投标,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投标活动,并在投标截止前尽快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1年07月09日17时00分00秒,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七、异议
7.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7.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7.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7.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7.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八、其他公告内容
无 。
九、业务监督
单位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电子邮箱:gylts@gd.csg.cn
十、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物资公司)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许小姐、徐小姐、严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8、85125046、85121727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