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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博鳌乐城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区二期和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配电网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23 12:21:54  来源: 本站原创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博鳌乐城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区

二期和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配电网一期工程

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博鳌乐城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区二期和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配电网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琼海、陵水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

2.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2.5标的物清单

2.3承包方式: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按可研批复的规模,中标人需负责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投产止的各阶段相关内容和服务。招标人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委派业主代表、委托工程监理、组织设计评审和专项验收、协助中标人对青赔谈判、提供工程建设的各种办证资料。其余建设管理工作全部(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等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1.施工范围:可研范围内的配电网建筑、安装、拆除及调试工程(包含开关柜、户外开关箱等设备的智能化改造),青苗赔偿工作,工程结算,营配一体化信息资料收集和录入,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全面开展标准建设工作。2.勘察设计范围包括:项目的勘察、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三维设计及系统录入、竣工图文件编制、设计配合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竣工线路复测、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3.采购范围:包工、包料。所有项目物资由承包商采购,其中10千伏电力电缆、10千伏开关柜、10千伏户外开关箱和箱式变压器4类物资承包商必须按网省两级框架招标结果与中标供应商采购(共同采购物资),其他物资由施工承包商自行采购(即自行采购物资)

2.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2.5标的物清单:

序号

建设单位

标段号(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预算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工期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1

琼海供电局

1

博鳌乐城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区二期建设工程

3436.6912

3436.691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5

2

陵水供电局

2

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配电网一期工程

1409.5923

1409.5923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5

合计

4846.2835

4846.2835

 

 

注:

1)投标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最高投标限价及以下均为有效报价,但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不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合同签订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

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建设单位按照中标金额与承包人签订总承包合同。

结算方式

工程结算价=共同采购设备结算价+固定合同总价+变更总价

固定合同总价包括勘察设计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不含共同采购设备费用)、项目法人管理费、余物清理费等相关费用。其中项目法人管理费按批复的可研估算对应费用的50%计取。

变更总价为招标人提出的变更(包括对智能化产品的新增要求等超出原可研范围的变更),或由中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不在原可研范围内)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的变更,经审批程序确认后,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产生的合同价格变更费用。除招标人提出的变更外,工程可研报告包含的内容,一律不得增减。变更中涉及的共同采购设备参照共同采购设备结算方式执行。

共同采购设备结算价=结算数量(结算数量为可研报告中数量)×共同采购设备结算单价+卸车费和保管费(卸车费和保管费=设备合同价×0.7%),共同采购设备结算单价=应用于本项目共同采购设备的框架招标采购单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2

2018年以来有相关类似(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

3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由1家公司作为牵头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投标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不合格记录,且未被工程所在地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5

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 个自然日。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7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8

项目经理(负责人)的要求:从事电力相关工作6年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②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9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10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从事电力工程设计6 年及以上。

11

采购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职称及以上,从事招标、采购工作3年及以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

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4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8月30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40081001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投标单位可以投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单位的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开标文件均以标段为单位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9月22日09时30分00秒

2)递交方式: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数字证书(USBkey)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投标单位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 逾期递交/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2日09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

①电子化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ebs)。

②现场开标地点: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大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本项目同时在现场及网上开标,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或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期间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逾期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将自动关闭查看功能。

6.3参加现场开标会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一份(原件;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校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原件,委托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一份(如使用则提供原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邮编:570203

联系人:黄工

电话:0898-65317328(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邮编:571199

联系人:李工

电话:4008100100转2、0898-65208208(法定节假日除外)

9. 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异议类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1)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招投标业务质疑和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监督室

邮政编码:571199

举报电话:0898-65317569

举报邮箱:jubxx1@hn.csg.cn

联系人:苏先生

注:澄清质疑不属于投诉范围。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质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请勿在上述邮箱(jubxx1@hn.csg.cn)提交。

2)招标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招标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电话:0898-65334990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联系人:钟先生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李玉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21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