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无人机巡线机组车辆租赁及司机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4184)
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无人机巡线机组车辆租赁及司机服务框架采购(招标编号:0002200000084184),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内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无人机巡线机组车辆租赁及司机服务框架采购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4184
1.3. 招标人: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分类:框架
1.6. 项目类别:服务
1.7. 资金来源:已落实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根据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电力巡线作业的需求,部分车辆需通过租赁采购方式补充,主要用于巡检作业机组现场飞行作业的交通运输,拉运无人机、设备、工具等。
2.2招标范围:
车辆租赁及相关服务。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无人机巡线机组车辆租赁及司机服务采购 | 1 | 无人机巡线机组车辆租赁采购、无人机巡线机车辆司机服务采购 | 280 | 自成交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 不收取 | |
备注:
1.车辆租金包含车辆的购置费和附加费、保险费、交强险、车船税、涉水险、保养和维修费等。
2.车辆投保种类:车损险、盗抢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玻璃险、司机乘客险(5万)。
3.车辆在租赁期内若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出租方负责进行处理并专人办理索赔手续。
4.若因定期维修保养、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车辆暂不能使用,车辆出租方无偿提供同档次替换车。
5.如果提供的车辆发生事故或出现故障抛锚,乙方提供紧急救援服务。
6.司机租金含司机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管理费;出差不含住宿费,司机随机组同住。
7.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结算时不满3个月(自然月)的,按日租+月租的方式结合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实际使用时间按31天/月取最大整月数,按月租价格结算,余下天数满23天的为一个月,按月租价格结算,不满23天的按日租价格结算)。司机和车辆的结算方式相同,结算周期按季度结算。
8.合同签订:无人机巡线机组车辆租赁及司机服务采购标的包含一个标包,分为无人机巡线机组车辆租赁采购、无人机巡线机组车辆司机服务采购两部分,中标后分别签订对应车辆租赁、司机服务的2份合同,开具对应税率的发票。
9.本项目初期计划租赁皮卡车9辆、五座汽车1辆、轻型客车5辆,司机14名,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投资计划对本项目不同车型数量量作出调整。
10.其他: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金额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5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本招标采购结果有效期为自成交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在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并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4.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5.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2.6 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和投资计划作出调整,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应当考虑承担本项目所带来的相关风险,如不接受此条款请投标人谨慎考虑投标,若投标报名参与,则视为同意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要求。
2.服务期限内,若因采购人实际工作情况产生计划调整或增加,采购人可优先选择原中标人继续履行合同(具体条款和约定,以双方协商为准)。
3.本项目单价限价为单个人员、单台车辆月租限价及日租限价,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金额,最终以中标单位的单价限价乘以中标单位所报下浮率的单价作为合同签订和结算依据;实际结算金额按中标单位的所报下浮率乘以单价限价乘以经招标人审核同意的有效服务时间计算。
4.招标人不承诺保底服务时长,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投资计划对各标的使用量(即各标的金额预算)作出不超过±20%调整。
5.当每家中选单位实际结算总金额超过服务合同暂定总金额,服务单位可选择退场或等待甲方安排继续进行相关服务工作,如继续提供服务的,超出服务合同暂定总金额部份结算时将下调2%。
6.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
7.报价方式:按下浮率报价(按统一下浮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车辆租赁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 供应商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车辆租赁服务费等本项目相关费用,税率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税率开具,提供税务登记证税务机关官网上一般纳税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
3 |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于2020年成立的,须提供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及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0年12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5 | 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
6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
7 | 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的、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受过通报处理、尚在处理期内或在处理期内未完成整改取消通报处理的单位,不能作为本次招标响应单位。 |
8 |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
1 |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车辆,符合上路条件,车龄1年以内,行驶里程不超1万公里(超限车辆不予认可及使用)、车容干净整洁、车况良好。 | 无人机巡线机组车辆租赁及司机服务采购 | |
2 | 需提供机动车注册登记证、行驶证、相关保险(险种包括:交强险、第三责任险、司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证明材料。 | 无人机巡线机组车辆租赁及司机服务采购 | |
3 | 提供服务的驾驶员,需提供有五年(含)以上驾龄、年龄50岁以下的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的驾驶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无人机巡线机组车辆租赁及司机服务采购 | |
4 | 供应商应具有发生事故、车辆故障等情况的应急措施处理方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无人机巡线机组车辆租赁及司机服务采购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6日16时00分00秒至2021年09月04日17时00分00秒,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招标项目所属省级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再转0)。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1.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1.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5.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8月26日16时00分00秒至2021年09月16日09时00分00秒。
5.2.2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2.3截标/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6日09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2.4开标地点: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7.1逾期递交的。
7.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7.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7.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7.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八、监督部门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市场经营及投资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71-67215805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270513133@qq.com。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南网物资公司
联 系 人: 韦工
电 话: 4008100100转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任寅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