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二批营销项目已由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口供电局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
2.2建设规模:详见2.9标段划分。
2.3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
2.4施工招标范围:第二批负荷管理终端改造、第二批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改造、供电局计量装置批量更换等项目:计划对9301户专变用户的计量装置进行改造。主要的实施内容为更换安装负荷管理终端,并完成调试上线;更换损坏的接线盒及二次接线等。计划对6642台公变台区关口计量装置进行改造。主要的实施内容为更换安装配变监测计量终端,并完成调试上线;更换损坏的接线盒及二次接线等。计划更换2013-2015年河南许继、杭州百富等厂家电能表42307只,提升电能表计量准确性。对文昌供电局供电小区7栋居民楼共计168户计量装置进行改造,将电能表从楼道移到一楼集中管理,同时完成表后线改造。改造儋州供电局8个窃电严重村庄的低压线路及1323户表计改造。改造海口供电局30座35kV老旧变电站计量装置,更换终端、老旧电表、互感器等。解决主变变损率,母线电量不平衡率合格率及站用变电量损耗等问题。对符合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专变客户电能表采取双终端改造,实现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对三亚供电局81个小区低压集抄485抄表方式改为宽带载波抄表,拆除4923台低压集抄集中器,将15455只电能表改造为宽带载波抄表方式,更换表箱内损坏开关。对文昌供电局等72条10kV联络线进行计量装置改造,满足10kV联络线之间转供电计量需求。
2.5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建设单位提供物资即项目甲供物资范围划分按照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最新文件:《关于明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电网工程甲供物资范围的通知》(海南电网供应〔2021〕3号),其余设备、材料采购由中标人负责。如有双方未界定清楚部分,在项目开工阶段,由建设单位书面或签证明确,做为结算依据。
2.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标段划分:
建设单位 | 标段号(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
1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项目建设单位》 | 1 | 第二批负荷管理终端改造、第二批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改造、供电局计量装置批量更换等项目 | 2424.15 | 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5 |
合计 | 2424.15 | 5 | |||||
注:
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高于15%(不含本身)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1)合同签订
建设单位按项目施工费估算价×(1-中标下浮系数)做为合同暂估价,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2)结算方式:以竣工验收核定的工程量为依据据实结算,工程结算价=经第三方工程造价审价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1-中标下浮系数)。
(3)结算取费依据:工程竣工结算时根据双方最终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和 《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15年版)》、《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15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15年版)》定额标准,以及《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工程取费调整指导意见(2020年版)》的取费标准调整进行结算,并经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总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
3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 | ||
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6 | 2018年-2021年相同(或以上)电压等级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金额页、签字页复印件(证明材料)。 | ||
7 | 投标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不合格记录,且未被工程所在地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 ||
8 |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 ||
9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
10 | 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段 | |
1 |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第二批负荷管理终端改造、第二批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改造、供电局计量装置批量更换等项目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09月30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40081001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开标文件均以标段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09月25日00时00分00秒。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11时0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5日11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
①电子化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②现场开标地点: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大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本项目同时在现场及网上开标,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或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期间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逾期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将自动关闭查看功能。
6.3参加现场开标会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原件;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
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原件,委托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一份(如使用则提供原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
8. 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邮编:570203
联系人:张工
电话:0898-65317006(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邮编:571199
联系人:云工
电话:4008100100转2、0898-65208493(法定节假日除外)
9. 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异议类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1)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招投标业务质疑和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监督室
邮政编码:571199
举报电话:0898-65317569
举报邮箱:jubxx1@hn.csg.cn
联系人:苏先生
注:澄清质疑不属于投诉范围。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质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请勿在上述邮箱(jubxx1@hn.csg.cn)提交。
(2)招标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招标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电话:0898-65334990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联系人:钟先生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云惟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