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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公司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0-11 17:21:59  来源: 本站原创

广东电网公司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5222

       

广东电网公司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85222),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电网公司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二)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六)项目类别:服务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招标结果有效期:

1)如在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已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详见《招标范围及标的清单》。

2)如在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为广东电网公司直属各单位(除广州局外)提供汽车驾驶服务,并协助对需求单位车辆实行日常管理,按时送检、送修、送年审等,汽车驾驶服务要求做到充足、及时可靠,驾驶员必须具备国家及需求单位认可的机动车驾驶资格。

(二)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采购范围

估算金额

(万元)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

广东电网公司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1

东莞供电局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东莞供电局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1300

不收取

50000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

韶关供电局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韶关供电局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1200

不收取

50000

自2022年3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3

河源供电局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河源供电局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918

不收取

50000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4

惠州供电局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惠州供电局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875

不收取

50000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5

佛山供电局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佛山供电局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760

不收取

50000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6

清远供电局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清远供电局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750

不收取

50000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7

揭阳供电局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揭阳供电局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705

不收取

50000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8

云浮供电局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云浮供电局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503

不收取

50000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9

江门供电局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江门供电局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500

不收取

50000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0

阳江供电局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阳江供电局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400

不收取

10000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1

汕尾供电局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汕尾供电局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400

不收取

10000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梅州供电局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梅州供电局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250

不收取

10000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3

调控中心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调控中心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175

不收取

10000

自2021年12月9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4

潮州供电局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潮州供电局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158

不收取

10000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5

广东电网公司应急及风险管理中心2021-2022年、机巡中心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广东电网公司应急及风险管理中心2021-2022年、机巡中心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108

不收取

10000

应急中心: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机巡中心: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6

计量中心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计量中心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82

不收取

10000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7

汕头供电局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汕头供电局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60

不收取

10000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8

客户服务中心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客户服务中心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

38.08

不收取

不收取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服务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四)报价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投标费率<最高投标费率(100%)。

(五)结算方式:

计价依据:《广东电网公司2021-2022年汽车驾驶服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3)。结算方式:据实结算。结算金额=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公司审定的金额×中标费率。

(六)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七)基本需求:

序号

需求单位

服务配置

1

东莞供电局

中标提供不少于98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出车数量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

2

河源供电局

中标提供不少于68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出车数量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

3

韶关供电局

中标提供不少于195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出车数量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

4

云浮供电局

中标提供不少于60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出车数量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

5

佛山供电局

中标提供不少于86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出车数量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

6

惠州供电局

中标提供不少于130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

7

江门供电局

中标提供不少于80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出车数量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

8

阳江供电局

中标提供不少于62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出车数量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

9

梅州供电局

中标提供不少于30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出车数量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

10

调控中心

中标提供不少于9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出车数量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

11

计量中心

中标提供不少于8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出车数量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

12

潮州供电局

中标提供不少于14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出车数量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

13

客户服务中心

中标提供不少于3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出车数量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

14

应急中心

中标提供不少于3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出车数量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

15

清远供电局

中标提供不少于82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出车数量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

16

揭阳供电局

中标提供不少于60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出车数量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

17

汕尾供电局

中标提供不少于46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出车数量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

18

机巡中心

中标提供不少于4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出车数量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

19

汕头供电局

中标提供不少于12名司机同时出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出车数量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

(八)服务要求:

1.中标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从事任何违法行为及与合作事项无关的行为。如中标方违反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与招标方无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中标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中标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发生事故与纠纷,如交通违章、员工伤残、劳动纠纷等事故,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诊断费、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人身损害赔偿费等均由中标方负责),以及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如确需招标方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方承担。

3.合同有效期内,涉及到招标方有关工作内容及其它信息的,中标方有保密义务。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无效而消灭。

4. 中标方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可操作计划,培养服务人员与时俱进的思想和过硬的技术水平,确保在岗服务人员胜任本职工作。

5. 中标方应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对安排到招标方的服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6. 中标方直接负责项目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并及时更换不符合招标方岗位的技能、身体、职业道德素质要求或由于其它原因不适宜在招标方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服务人员;

7. 中标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在招标方服务期间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及纠纷,均由中标方负责,与招标方无关;若因中标方工作人员的原因,给招标方造成损失,中标方应负责赔偿。

8.中标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须及时响应招标方的汽车驾驶服务需求,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及出差期间的食宿质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4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5

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6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7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1日17时00分00秒2021年10月1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勾选需要投标项目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确认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投标,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投标活动,并在投标截止前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1年10月11日17时00分00秒

4.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02日09时00分00秒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七、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八、其他公告内容

   

九、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电子邮箱:gylts@gd.csg.cn

十、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

业务经办人及咨询电话:王工 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3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物资公司)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 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许小姐、徐小姐、严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8、85125046、85121727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