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规划专题研究(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一批项目可研、设计及前期、规划专题研究(二次招标)已由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子公司(详见标段划分中建设单位),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主网项目及规划专题中项目进行招标,共计3个标段招标,包含1个标段的文物调查和2个标段的规划专题研究。
2.2建设地点:海口市
2.3建设规模:详见2.8标段划分。
2.4计划工期:以实际需求及合同为准。
2.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招标范围:对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主网项目及规划专题中项目进行招标,共计3个标段招标,包含1个标段的文物调查和2个标段的规划专题研究。
2.8标段划分: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建设分公司 | 1 | 海南电网“十四五”500kV主网架项目文物调查 | 139 | / | 以实际需求及合同为准 | 1 |
2 | 中调、海南能源院 | 2 | 海南电网2024—2027年中长期运行方式及海南电网2024—2025年稳控策略专题研究等3个专题 | 320 | 320 | 以实际需求及合同为准 | 3 |
3 | 海南能源院 | 3 | 海南海上风电输电规划研究等2个专题 | 160 | 160 | 以实际需求及合同为准 | 1.5 |
合计 | 619 | 480 | |||||
注:
(1)本项目1标段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高于20%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费用结算:文物调查费用依据《转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落实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南方电网定额〔2015〕162号)(《指导意见》中为范围值的,如无特殊说明,一律取中间值)和《附件1: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一批项目可研、设计及前期、规划专题研究(二次招标)招标标段划分表》中的说明计取;设计费结算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工程设计费等费用标准(试行)》(南方电网定额〔2020〕6号)计取。
(2)本项目2-3标段采用固定金额报总价,设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0%的,须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标段的可研/专题研究费用结算费用=可研/专题研究费用(详见附件《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一批项目可研、设计及前期、规划专题研究(二次招标)招标标段划分表》)×(1-下浮系数)×审定系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2 | 没有利益冲突需要回避,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 | ||||
3 | 在2019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设计质量问题。 | ||||
4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5 | 投标人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 ||||
6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
7 | 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 ||||
8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
9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10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 |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段 | |||
1 | 1.具有电力行业(变电、送电)工程设计甲级企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至少具有一项输变电工程文物调查的业绩。(需提供取得的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合同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在本单位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的社保证明。 | 海南电网“十四五”500kV主网架项目文物调查 | |||
2 | 1.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或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专业须为电力专业、服务范围包括规划咨询)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在本单位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的社保证明。 3.2019年至今承担与本次工程或服务工作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 | 海南电网2024—2027年中长期运行方式及海南电网2024—2025年稳控策略专题研究等3个专题,海南海上风电输电规划研究等2个专题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12月16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40081001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开标文件均以标段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0日00时00分00秒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4日10时3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本采购项目及本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4日10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注意:本次招标采用在线开标,不设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可于开标结束后1小时内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查看项目解密情况,并完成系统确认,如逾期未确认则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
8.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邮编:570203
联系人:徐工
电话:0898-65317386(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邮编:571199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9.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异议类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招投标业务质疑和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监督室
邮政编码:571199
举报电话:0898-65317569
举报邮箱:jubxx1@hn.csg.cn
联系人:苏先生
注:澄清质疑不属于投诉范围。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质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请勿在上述邮箱(jubxx1@hn.csg.cn)提交。
(2)招标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招标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电话:0898-65334990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联系人:钟先生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岳海屾
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