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迁改工程施工分包框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迁改工程施工分包框架已由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进度款),招标人为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
2.2建设规模:详见2.11标段划分。
2.3计划工期:以具体项目正式合同要求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人中标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的海南省35kV(含)及以上电力设施迁改项目施工。现将迁改工程基础施工专业分包及迁改工程组塔、 架线劳务分包进行框架招标。
2.5承包方式: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2.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2.7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招标人中标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的海南省35kV(含)及以上电力设施迁改项目施工。
2.8招标结果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合同签订部门: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市场经营部。
2.11标段划分: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单位 | 发包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1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迁改工程基础施工专业分包北部片区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400 | / | 以具体项目正式合同要求为准 | 2 | / |
2 | 2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迁改工程基础施工专业分包南部片区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400 | / | 以具体项目正式合同要求为准 | 2 | / |
3 | 3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迁改工程组塔、架线劳务分包框架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400 | / | 以具体项目正式合同要求为准 | 2 | / |
合计 | 12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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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购买标段1、标段2,投标文件以标段为单位递交, 标段 1和标段2投标文件除标段编号、标段名称不一致外,其余所有内容必须一致,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承包范围:
1 )标段1和标段2: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基础、接地、辅助工程。包括:基础施工费用、接地施工费用、保护帽浇制、辅助施工费用、电缆工程土建部分、青赔(如有)、材料卸车及接收保管、施工场地(含材料站)租用、施工用水电费、各类市政管道及市政设施等拆除(如有)、沿线的管线迁移工作(如有)、鱼塘围堰(如有)、施工道路修筑,及以上施工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实施,配合竣工资料编制和归档工作。不含配套变电工程。
2)标段3: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杆塔、架线工程、辅助性材料、施工用水电费,塔号牌、标示牌、警示牌安装,辅助性材料采购,电力线及其他改迁,旧电力线拆除,物资卸货、接收、保管,结余物资、拆旧物资退库,电缆安装工程及本工程发生的设计变更等劳务工作,负责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材料卸车及接收保管,电子化台账录入(如有),配合竣工资料编制和归档工作,结余物资、拆旧物资退库,临时工程(临时性的施工电源、水源、道路、材料站等)及以上施工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实施。不含青赔、配套变电工程。
承包范围注明: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迁改工程青赔工作由标段1和标段2分包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清单负责处理,包含组塔架线工作的青赔处理,直到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运行单位为止。
注: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迁改工程基础施工专业分包(北部片区)包含海口市、文昌市、定安县、澄迈县、琼海、 万宁、 琼中和屯昌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迁改工程基础施工专业分包(南部片区)包含三亚市、 陵水县、 保亭县、五指山市、儋州、 临高、 昌江、 白沙、乐东和东方 。跨片区的项目确认原则: 输变电工程以变电站所在的市县为准; 线路工程以路径长度长的市县为准, 同等长度时以受电侧所在的市县为准。
(2)承包方式:
包工、部分包料。
1)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框架物资招标结果的物资(见招标文件附件:招标人采购物资目录),由招标人负责采购。
2)招标人采购物资目录以外的物资由中标人按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技术规范自行采购(即自行采购物资)。
3)如有双方未界定清楚部分,在项目开工阶段,由招标人书面或签证明确,做为结算依据。
4)如招标人需要,招标人可委托中标人采购招标人采购物资目录内的物资。
由于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承揽到的项目工程量无法预测,且每个工程规模大小完全不可预测,不保证中标人获得的工程量和规模。
(3)下浮报价说明: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迁改工程分包框架估算金额1200万元,各标段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17%为有效报价。当各投标人所报下浮系数≥22%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下浮报价注:
注:下浮系数即让利率,如在投标项目费用下浮18.00个百分点,正确报价为18.00%,不能报-18.00%或-18.00或82.00%。投标下浮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合同价计算方法和结算方式:
①迁改工程基础施工专业分包
1)分包合同价=[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9%分包增值税]
其中:[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招标人费用]×[1-中标下浮系数]
[9%分包增值税]=[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增值税率 9%]
青赔协议合同价=[分包范围内之招标人青赔费用]
注:中标人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开具发票,进度付款和结算时增值税按照分包人开具的增值税税额计列。
2)分包结算费用=[决算审批的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中标人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额]
其中:[决算审批的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决算审批的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招标人费用(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1-中标下浮系数]
3)青赔分包结算原则:中标人须提供青赔资料,以实际所发生的青赔费用列入工程结算(若实际所发生的青赔费用大于青赔合同价时,则按青赔合同价进行工程结算)。
②迁改工程组塔、架线劳务分包
1)分包合同价=[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9%分包增值税]
其中:[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部分之招标人费用(不含增值税)-招标人购材预算费用(不含增值税)]×[1-中标下浮系数]
[9%分包增值税]=[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增值税率 9%]
注:中标人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开具发票,进度付款和结算时增值税按照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税额计列。
2)分包结算费用=[决算审批的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中标人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额]+[招标人委托中标人采购的物资费用(如有)]-[中标人多领的招标人采购物资费用(如有)]
其中:[决算审批的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决算审批的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招标人费用(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1-中标下浮系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3 | 投标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不合格记录, 且未 被工程所在地政府、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 终止投标资格。 |
4 | 具有2020年至今同类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等)。 |
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投标单位社保证明(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社保证明或提供的社保证明无法证明委托代理人属于投标单位员工的,视为无效投标。 |
7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8 | 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两项均需提供)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段 |
1 | 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迁改工程基础施工专业分包北部片区,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迁改工程基础施工专业分包南部片区 |
2 |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为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迁改工程组塔、架线劳务分包框架 |
3 | 人员要求:专业分包项目部应设置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助理、项目总工、安全员、技术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综合管理员等岗位角色,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提供相应证件或任命文件,并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月的社保证明)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迁改工程基础施工专业分包北部片区,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迁改工程基础施工专业分包南部片区 |
4 | 人员要求:劳务分包项目部应设置技术员、安全员等岗位角色,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提供相应证件,并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月的社保证明)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迁改工程组塔、架线劳务分包框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1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2月01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40081001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购买标段1、标段2,投标文件以标段为单位递交, 标段 1和标段2投标文件除标段编号、标段名称不一致外,其余所有内容必须一致,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报价投标文件均以标段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01月19日00时00分00秒。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09时3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本采购项目及本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1日09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注意:本次招标采用在线开标,不设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可于开标结束后1小时内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查看项目解密情况,并完成系统确认,如逾期未确认则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
8. 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62号
联系人:郑工
电话:0898-65208105(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邮编:571199
联系人:王工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9. 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异议类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招投标业务质疑和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监督室
邮政编码:571199
举报电话:0898-65317569
举报邮箱:jubxx1@hn.csg.cn
联系人:苏先生
注:澄清质疑不属于投诉范围。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质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请勿在上述邮箱(jubxx1@hn.csg.cn)提交。
(2)招标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招标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62号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党建人资部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电话:0898-65208104
举报邮箱:zenghui@hn.csg.cn
联系人:曾工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王伟江
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