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大数据公司2023年数字配用电集成建设-智能化设备采购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2100022001571837)
南网大数据公司2023年数字配用电集成建设-智能化设备采购框架招标(招标项目编号:CG2100022001571837),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南方电网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南网大数据公司2023年数字配用电集成建设-智能化设备采购框架招标
1.2. 招标编号:CG2100022001571837
1.3. 招标人:南方电网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分类:框架
1.6. 项目类别:货物
1.7. 资金来源:已落实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为顺利开展数字配用电集成建设项目,保证现场智能化安装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南方电网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数字配用电集成建设智能化设备采购框架招标工作。
2.2招标范围:
1、采购范围:南网大数据公司2023年数字配用电集成建设-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售后服务等工作,以及设备购置所需要的相关配件及辅材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3.报价方式:标的1:报下浮率及对应计算单价,投标人以分项报价明细中各标的物的预计采购单价为标准,报一个统一的下浮率。
4.结算方式:
标的1:据实结算,单个项目结算时依据甲方确认的智能化设备配置和中标单价,按照签订订单合同的形式据实结算。
5.有效报价:
标的1:报下浮率及对应计算单价,该单价为对应项目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售后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及业主要求,智能化设备、相关配件和辅材部分提供3年免费保修质保服务。
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若无最高限价则按标包金额);同时为避免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报价下浮率大于20%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比例 | 标包金额(万元) | 工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1 | 智能化设备 | 215 | 1 | 智能化设备-包1 | 60% | 130 | 框架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否 |
2 | 智能化设备-包2 | 40% | 85 | 框架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否 |
注:1.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框架协议有效期适用以下约定:
(1)有效期届满时,甲方实际采购量达到框架规模80%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否则,按以下原则之一变更有效期:①有效期自动延长至采购量达到框架规模 120%时,框架协议至此自动终止。②有效期延长 1 年的,在延长期内采购量达到框架规模 120%时,框架协议至此自动终止;延长期届满仍未达到该下限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2)有效期未满时,甲方采购量达到框架规模 120%,框架协议自动提前终止。本协议终止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签订的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单/订单可继续执行直至完成该工作任务金额结算单的结算,不受本协议终止的限制。
2.原则上,按标包金额比例推进各中标单位的服务进度。中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服务质量,如果项目实际执行中,标包中标单位服务质量未能达到招标方的要求,或在招标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安排与工程量匹配的足够数量的人员或设备,其标包份额转由其他中标单位承接。
3.招标人向中标人下达物资清单(至少早于约定日期5个自然日下达),中标人应在招标人约定日期和约定地点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送货安装调试服务。若中标人发生未按照招标人要求按时送货安装调试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废除该中标人中标资格,剩余的标包份额由招标人平均分配给其他中标单位承接。
注: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2.4标的物描述
序号 | 标的物描述 | 适用标的物 |
1 | 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相关参数要求的智能化设备(详见智能化设备技术条件书),以及配套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售后等服务。须在订单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智能化设备和相关配件的交付,保修质保服务从完成现场安装并通过验收后通电开始计算,不少于三年。 | 智能化设备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并提供总公司(总所)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
3 | 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查询结果截图) |
4 | 投 标 人 没 有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查询结果截图) |
5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银行资信证明或第三方专业机构颁发信用等级证明等)和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公司成立时间提供相关资料,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19-2021年数据)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19-2021年报表) |
6 | 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7 |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人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9 | 投标人必须投标同一标的中的所有标包,若不投标该标的所有标包,该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所投标的所有标包的商务、技术、报价(若有多种报价方式请注明以哪种报价方式为准:如“以下浮率为准”)需保持一致,若不一致,该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投标方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新旧证书换证期间,须提供由认证机构出示的、加盖认证机构公章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 智能化设备 |
注:本条款未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均视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06日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04月13日16时00分00秒,登陆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确定要购买的项目、标的、标包,在系统下载加盖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获取。
4.1完成供应商登记: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已完成本步骤的可忽略。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审核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及时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数字证书办理:如本项目需使用数字证书,须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已完成本步骤的可忽略。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供应商登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注: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1.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5.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4月06日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04月27日09时00分00秒。
5.2.2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2.3截标/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7日09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2.4开标地点: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5.2.5开标结果及异议:投标人可于开标结束后1小时内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查看项目解密情况,并完成系统确认,如逾期未确认则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
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7.1逾期递交的。
7.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7.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7.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7.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八、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网大数据公司财务经营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020-85961177;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nwdsj_cgjd@csg.cn。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方电网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顾工
电 话: 4008100100转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宋义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3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