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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普通法律案件委托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7-11 14:52:19  来源: 本站原创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普通法律案件委托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普通法律案件委托代理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普通法律案件委托代理项目

1.2招标编号:CG0700022001595771

1.3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分类:框架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1.10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

1.11招标结果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1)调查分析案情,出具证据清单,收集和整理案件相关证据;

(2)制定诉讼或仲裁方案提交甲方审议,参与甲方组织的案件讨论会;

(3)起草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仲裁申请书、答辩状、保全申请书、代理词、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并按照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交,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4)撰写调解协议、和解协议、法律意见书等案件处理涉及的法律文书;

(5)参加案件庭审、听证、调解或和解等案件处理流程,并在庭后向甲方书面汇报庭审情况;

(6)案件裁判文书生效或调解结案后,按照甲方模板要求形成“一案一总结”提交甲方;

(7)提供与案件处理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包括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介入纠纷处理,做好潜在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

(8)在规定时限内做好行政复议涉及的相关事实调查、相关文书的撰写、提交和参加听证等各环节工作。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编码

标的编号

标的(标的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标包编码

标包号(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期

备注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1

CG0700022001595771001

1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普通法律案件委托代理项目

400

1

CG0700022001595771001001

1-1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普通法律案件委托代理项目(一)

104

/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标包预算为估算金额,最终结算款以实际发生为准。

1

CG0700022001595771001002

1-2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普通法律案件委托代理项目(二)

92

/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标包预算为估算金额,最终结算款以实际发生为准。

0.9

CG0700022001595771001003

1-3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普通法律案件委托代理项目(三)

80

/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标包预算为估算金额,最终结算款以实际发生为准。

0.8

CG0700022001595771001004

1-4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普通法律案件委托代理项目(四)

68

/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标包预算为估算金额,最终结算款以实际发生为准。

0.7

CG0700022001595771001005

1-5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普通法律案件委托代理项目(五)

56

/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标包预算为估算金额,最终结算款以实际发生为准。

0.6

注:

(1)标包划分说明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普通法律案件委托代理项目适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预计采购金额为400万元,预计金额不作为实际采购金额的承诺,实际采购金额按照标包1-1为26%、标包1-2为23%、标包1-3为20%、标包1-4为17%、标包1-5为14%的分配比例控制。各标包最终执行比例结果正负偏差不超过5%。

(2)报价限价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于15%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合同签订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

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普通法律案件委托代理框架合同》。在框架合同下,海南电网公司法规部与中标人就个案签署工作确认单,招标人以半年为周期向中标人支付案件委托代理服务费,分别为2024年6月、2024年12月、2025年6月、2025年12月。

但案发单位为海南电网公司子公司(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由子公司与中标人签署工作确认单并结算相关费用,费用仍计入中标比例。

结算方式

每宗诉讼案件一审或仲裁案件委托代理服务费=案件收费标准*(1-中标下浮系数),该费用为含税费用(中标人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标的额分段

每宗案件收费标准(万元)

不涉及金额

1

1万元及以下

0.2

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

1

1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

2

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

2.5

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

3.5

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

5

1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

10

5000万元以上

15

a.上述案件委托代理服务费系一审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计收委托代理服务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的80%计收委托代理服务费;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的80%计收委托代理服务费;涉及仲裁的案件,代理仲裁又代理诉讼的,诉讼一审或二审按仲裁标准的80%计收委托代理服务费;开庭前案件当事人主动和解或者撤诉的,代理费用减半收取,但开庭前通过律师的努力促成和解或撤诉的,或开庭后案件当事人和解撤诉的除外。 

b.再审申请案件或执行案件按不涉及金额收费标准计收委托代理服务费。

c.行政复议案件按不涉及金额收费标准计收委托代理服务费。行政复议后如又进入行政诉讼阶段,且由同一律所代理的,已支付的行政复议代理费用在行政诉讼代理费用中作相应扣减;非同一律所代理的,行政复议代理费用与行政诉讼代理费用不相互扣减,单独计算。

d.如招标人及所属单位同时案件当事人,招标人按照一宗案件支付委托代理服务费,不重复支付

e.结果适用

本招标结果适用于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因工作需要或需要采取风险代理方式的,招标人可另行采购委托代理服务或自行代理。

f.替补机制

如某标包中标单位出现履约不能时,则按合同约定退出,由其他标包中标单位替补,替补原则如下:如第1-2至1-5标包中标单位退出,则由1-1标包中标单位替补;如1-1标包中标单位退出,则依次考虑第1-2至1-5标包中标单位替补。退出的中标单位已履行的案件代理费用与替补单位实际案件代理费用不重复计算,如退出的中标单位已履行10万,最终替补单位结算费用减去10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律师事务所,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及其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7

投标人须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采用“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团队服务模式:

1.项目主要负责人须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或合伙人(提供个人情况介绍、律师证复印件,律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2.项目具体负责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具有五年及以上法律案件办理经验(提供个人五年及以上法律案件办理经验介绍、律师证复印件)。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普通法律案件委托代理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2日00时00分00秒2023年07月18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40081001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报价投标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07月12日00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本采购项目及本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注意:本次招标采用在线开标,不设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可于开标结束后1小时内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查看项目解密情况,并完成系统确认,如逾期未确认则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

8.       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联系人:翟工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云工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9.       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被投诉人的名称;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投诉举报材料;

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超过投诉时效的;

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98-6520812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hngyljd@hn.csg.cn

邮箱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投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云惟勤              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