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3年基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等服务框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900022001625695)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3年基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等服务框架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G0900022001625695),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3年基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等服务框架公开招标
(二)招标编号:CG0900022001625695
(三)招标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方式:框架
(六)项目类别:服务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十)投标有效期:120天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标的1:2024-2025年非主网基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 3200 | 1 | 2024-2025年非主网基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 3200 | 包干率100% | / | / |
2 | 标的2:2024-2025年主网基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 1000 | 1 | 标包1:2024-2025年龙岗、坪山、福田、罗湖、盐田、大鹏、深汕合作区的主网基建项目造价咨询 | 500 | 包干率100% | / | / |
2 | 标包2:2024-2025年龙华、宝安、光明、南山(前海新区)的主网基建项目造价咨询 | 500 | 包干率100% | / | / |
(二)项目概述及范围:
标的1:2024-2025年非主网基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预计采购总金额为3200万元,该金额为预估的不准确费用,最终以实际发生咨询费为真实采购金额。
非主网基建工程项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下达的配网基建类、生产技改类、营销类、小型基建类、信息化类等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为完成甲方实际委托2024-2025年非主网基建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估、概、预、结算审核,以实际委托为准)、甲供物资审核及延伸的相关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1.工程造价审核费的取费费率:执行 “深价协〔2019〕13号” 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仅审减金额计取效益收费,工程预算审核及限价审核项目收费标准执行“深价协〔2019〕13 号”《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收费市场价格表》中规定的第5点“工程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收费标准。):送审造价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造价咨询费按600元(含税)收取;送审造价在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造价咨询费按2000元(含税)收取;送审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含税)收取,造价咨询费超过2000元的,按照“深价协〔2019〕1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包干率(含税)。
2.甲供物资结算审核工作收费标准:执行“深价协〔2019〕13 号”文收费标准表中的“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标准(甲供物资审核属于甲方工作要求,费用由甲方支出,不适用于审核项目的施工合同中施工单位承担咨询费的奖罚条款。),以项目结算送审领料单的甲供材料总金额为取费基数,1kV(不含)及以上电缆及电缆头不纳入甲供材料费用范畴,甲供设备、材料核减部分收取效益收费。且甲供物资结算审核工作全费用采用区间封顶收费原则:
①送审项目领料单的甲供材料总金额在0至200万元(含200万元)之间的,甲供物资结算审核工作收费按0元计取;
②送审项目领料单的甲供材料总金额在2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之间的,甲供物资结算审核工作收费20000元(含税)封顶;
③送审项目领料单的甲供材料总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甲供物资结算审核工作收费50000元(含税)封顶。
3.按甲方业务要求完成现场查勘、人员驻点及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费用包括在造价咨询费中,不再另行收费,由投标人综合考虑。
框招有效期: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签订时间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本次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可延长到新的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承诺采购金额的150%。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金额低于承诺采购金额上限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
标的2:2024-2025年主网基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预计采购总金额为1000万元,该金额为预估的不准确费用,最终以实际发生咨询费为真实采购金额,划分2个标包,2家投标人中标。本标的不区分标包,只进行一次技术、商务评审,同一投标人最多中该标的其中一个标包,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排名及标包顺序依次推荐。投标人必须投标同一标的中的所有标包,若不投标该标的所有标包,该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所投标的所有标包的商务、技术、报价需保持一致。
标包1:2024-2025年龙岗、坪山、福田、罗湖、盐田、大鹏、深汕合作区的主网基建项目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估、概、预、结算审核,甲供物资审核,以实际委托为准),预估金额500万。
标包2:2024-2025年龙华、宝安、光明、南山(前海新区)的主网基建项目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估、概、预、结算审核,甲供物资审核,以实际委托为准),预估金额500万。
主要工作内容为完成甲方实际委托2024-2025年主网基建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估、概、预、结算审核,甲供物资审核,以实际委托为准)及延伸的相关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1.工程造价审核费的取费费率:执行 “深价协〔2019〕13号” 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仅审减金额计取效益收费,工程预算审核及限价审核项目收费标准执行“深价协〔2019〕13 号”《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收费市场价格表》中规定的第5点“工程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收费标准。):送审造价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造价咨询费按600元(含税)收取;送审造价在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造价咨询费按2000元(含税)收取;送审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含税)收取,造价咨询费超过2000元的,按照“深价协〔2019〕1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包干率(含税)。
2.甲供物资结算审核工作收费标准:执行“深价协〔2019〕13 号”文收费标准表中的“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标准(甲供物资审核属于甲方工作要求,费用由甲方支出,不适用于审核项目的施工合同中施工单位承担咨询费的奖罚条款。),以项目结算送审领料单的甲供材料总金额为取费基数,1kV(不含)及以上电缆及电缆头不纳入甲供材料费用范畴,甲供设备、材料核减部分收取效益收费。且甲供物资结算审核工作全费用采用区间封顶收费原则:
①送审项目领料单的甲供材料总金额在0至200万元(含200万元)之间的,甲供物资结算审核工作收费按0元计取;
②送审项目领料单的甲供材料总金额在2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之间的,甲供物资结算审核工作收费20000元(含税)封顶;
③送审项目领料单的甲供材料总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甲供物资结算审核工作收费50000元(含税)封顶。
3.按甲方业务要求完成现场查勘、人员驻点及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费用包括在造价咨询费中,不再另行收费,由投标人综合考虑。
框招有效期: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签订时间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本次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可延长到新的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承诺采购金额的150%。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金额低于承诺采购金额上限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
备注
1.执行《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工伤保险,其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的约定: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合同价款结算方式:转账、汇票、现金以及双方认可的其它方式。本合同价款结算时,除预付款和质保金外,不论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每次支付方式如下:原则上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除发包人另有通知不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外,全额以商业汇票方式支付,票据期限为4个月。若政府及公司有最新文件要求则执行最新规定。
3.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589179428T,开户银行及账号:建行罗湖支行44201528600059166666,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 南东路4020 号电力调度通信大楼,电话:0755-88933333。
4.税金费用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并执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一般纳税人必须开6%的增值税票,若中标单位要求开具简易税票,则在结算审核过程中以简易税率核减合同金额后结算。
5.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 号)》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若有违反,无条件接受公司相关处罚。
6.若国家及公司有最新文件要求,则执行最新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或具有法人授权,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和合法运作的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框架采购时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
4 |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南方电网公司或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冻的。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 标的1:2024-2025年非主网基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标的2:2024-2025年主网基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
2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的1:2024-2025年非主网基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标的2:2024-2025年主网基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4日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12月11日17时00分00秒,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招标项目所属省级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1.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1.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12月4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9时00分00秒,澄清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7时00分00秒。
2.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三)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 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 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八、业务咨询方式
(一)招标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二)联系人:廖工
(三)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四)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人:孙工
(六)联系电话:4008100100转2
九、监督投诉及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或对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存在异议的,有权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接收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邮箱:zbybyk@csg.cn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55-88933711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szgyljd@sz.csg.cn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杨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