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南网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含研发加计扣除)及2025-2026年税务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100022002048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南网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含研发加计扣除)及2025-2026年税务顾问项目,招标人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拟聘请中介机构对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开展如下服务:
1、2024—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服务,依据税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助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判断,并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2、对2024—2025年度研发项目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及相关服务,依据税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审核加计扣除相关资料,填写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整理研发费加计扣除留存备查资料,出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报告;
3、2022-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更正申报服务(如涉及);
4、为2025—2026年涉税工作提供日常咨询、最新政策研究、税务专业培训等顾问服务;
5、根据企业实际项目开展需求,可派驻驻点人员协助完成上述四项工作。
截至目前,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分所属控股子公司共10家,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主体按照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实行统一计算,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纳入总机构分摊企业所得税,视为独立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工作、研发加计扣除鉴证服务为年度必有,各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结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更正申报服务,涉及主体按需下单自行结算;税务顾问服务项目由南网数研院本部统一结算。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聘请中介机构对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开展如下服务:
1、2024—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服务,依据税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助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判断,并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2、对2024—2025年度研发项目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及相关服务,依据税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审核加计扣除相关资料,填写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整理研发费加计扣除留存备查资料,出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报告;
3、2022-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更正申报服务(如涉及);
4、为2025—2026年涉税工作提供日常咨询、最新政策研究、税务专业培训等顾问服务;
5、根据企业实际项目开展需求,可派驻驻点人员协助完成上述四项工作。
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实际采购量在需求预测量上下限之间的(上限为采购规模120%,下限为采购规模80%,下同),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的,可延长该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广州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实际采购量在需求预测量上下限之间的(上限为采购规模120%,下限为采购规模80%,下同),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的,可延长该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编码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码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工期 |
1 | CG2100022002048027001 | 2024-2025年南网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含研发加计扣除)及2025-2026年税务顾问项目 | 350 | 1 | CG2100022002048027001001 | 1 | 2024-2025年南网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含研发加计扣除)及2025-2026年税务顾问项目 | 350 | 350 | / |
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2.7其它关键要素:
报价表及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由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更正申报、常驻税务服务顾问四项服务内容构成,各单项服务内容按固定权重加权平均后换算为该项服务内容均价,四项服务内容按固定权重加权求和后形成投标人本次投标报价。报价内容及计算方式详见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2024年报告。如2024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2-2024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4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
3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具备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 2024-2025年南网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含研发加计扣除)及2025-2026年税务顾问项目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2日19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04月28日18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17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2日19时00分00秒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3日08时4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3日08时4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异议及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号新天河宾馆2楼南方电网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递交方式:通过传真或当面递交(传真:020-38122354)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转2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与技术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85737147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yljdts@csg.cn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顾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11.公告的其他内容
无。
12.招标公告附件
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宋义林
宋义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