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科院2021年第2批租赁、服务(人才工作站2022-2023年度宿舍租赁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006200000086232)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我公司拟对广东电科院2021年第2批租赁、服务(人才工作站2022-2023年度宿舍租赁 )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东电科院2021年第2批租赁、服务(人才工作站2022-2023年度宿舍租赁 )采购项目
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3.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4.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其他
7. 项目类别:服务类
8. 项目概况:1、人才工作站2022-2023年度宿舍租赁
服务内容:为做好人才工作站后勤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为进站人员提供及时、安全、便利的住宿条件,保证各项生产和科研等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2022年-2023年度人才工作站实际进站人员情况,租赁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永福路永福西约101号之一的华翔宾馆,用于进站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等系统内外进站人才的住宿问题。
租赁期限: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二、采购范围及清单
1. 采购清单
序号 | 标的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书费 | 保证金 |
1 | 人才工作站2022-2023年度宿舍租赁 | 1 | 1 | 人才工作站2022-2023年度宿舍租赁 | 不收取 | 不收取 |
3. 报价方式:单价报价,详见“报价表”。
4. 响应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三、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谈判供应商信息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1 | 采购内容为采购或租赁特定不动产,符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GPG 2 13 3 003-2021)“附录A 非招标采购管理要求”第六十条 采购或租赁特定不动产的,经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且该租赁场所(即广州市越秀区永福路永福西约101号之一的华翔宾馆)我院已租赁了2年用作进站人员宿舍,资质齐全,续租赁的意向价位合理,地理位置距离粤电大厦较近,设施条件和相关服务满足我院宿舍租赁要求。 |
2.拟采购谈判供应商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邀请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广州市越秀区华翔宾馆 | 1、租赁场所(即广州市越秀区永福路永福西约101号之一)资质齐全,建筑安全,符合房屋(住宅)租赁的相关条件。 2、该租赁场所我院已租赁了2年用作进站人员宿舍,续租赁的意向价位合理,地理位置距离粤电大厦较近,设施条件和相关服务满足我院宿舍租赁要求。 | 人才工作站2022-2023年度宿舍租赁[人才工作站2022-2023年度宿舍租赁] |
四、公示发布的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示仅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公示期:2021年11月05日至11月10日
五、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异议受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2)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3)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响应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六、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
业务经办人及咨询电话:曾工 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3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物资公司)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 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严小姐、龙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1727、85127594、85125046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报价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