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局2023年营销类物资框架招标(一体式非车载充电机(直流)、单相费控计量表箱(PC外壳)、交流充电桩)(招标编号:CG0300022001522003)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编号:04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广州供电局2023年营销类物资框架招标(一体式非车载充电机(直流)、单相费控计量表箱(PC外壳)、交流充电桩)”(招标编号:CG0300022001522003)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1分值构成的内容修改为:
序号 | 标的 | 技术商务部分占比 | 价格部分占比 | |||||
商务分 | 技术分 | 资质能力评价分 | 履约评价分 | 运行评价分 | 标的小计 | |||
1 | 交流充电桩, 一体式非车载充电机(直流) | 20% | 40% | 0 | 5% | 5% | 70% | 30% |
2 | 计量用接线盒, 单相费控计量表箱(PC外壳) | 10% | 40% | 0 | 5% | 5% | 60% | 40% |
注:履约评价分及运行评价分应用最新的履约评价及运行评价结果,由供应链中心在评标当天提供,对于无合同履约,未取得履约评价分及运行评价分的投标人,履约评价分按所有取得履约评价分的投标人的平均分的95%计算,运行评价分按所有取得运行评价分的投标人的平均分的95%计算。
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分*商务分所占权重+技术分*技术分所占权重+价格分*价格分所占权重+其他分*其他分所占权重。(若商务技术合并,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商务技术分所占权重+价格分*价格分所占权重+其他分*其他分所占权重)
2、其余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对本次澄清/修改进行确认。
二、监督部门
(一)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采购过程中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存在质疑、异议的,有权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nwwzeb1@csg.cn
(二)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中,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向以下相关部门举报。
1.涉及到招投标业务方面的,请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供应链管理部监督科投诉。投诉邮箱:gyljdts@guangzhou.csg.cn
2.涉及到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请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监督部举报。举报邮箱:jbyx@guangzhou.csg.cn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号 | 地 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
联 系 人: | 潘工 | 联 系 人: | 龙工 |
电 话: | 020-87123315 | 电 话: | 4008100100-2-0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任寅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机构名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盖章位置】
2022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