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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至2025年设备试验检验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3-20 17:06:36  来源: 本站原创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至2025年设备试验检验

(采购编号:CG030006200156736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我公司拟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至2025年设备试验检验采购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至2025年设备试验检验

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4.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7. 项目类别:服务

8. 项目概况:(1)广东电网计量中心开展计量设备强制检定工作,已获得广东省市监局的专项计量授权。为保证计量检定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按照JJF 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和JJF 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要求,须对计量中心的电能表检定装置、互感器检定装置、绝缘测试装置、耐压测试装置等设备进行周期检定/校准。

(2)广东电网公司已建立电能表、互感器计量标准,根据粤质监量函[2011]606号《关于加强我省电能计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计量标准在一个考核周期内至少须接受广东省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一次。因此,须安排各供电局将计量设备向省计量院溯源。

9.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二、采购范围及清单

1. 采购清单

序号

标的

概算金额

(万元)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

(万元)

服务期

1

计量设备试验检验

930.56

1

计量设备试验检验

930.56

自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2.       采购品类情况说明: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直属供电局及下属单位和直属中心机构相关的计量设备进行周期检定/校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报价方式:固定金额报单价,报价不超过最高单价限价为有效报价。

4.       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确认的工作量按实结算。结算价=Σ项目建设单位确认的工作量*成交单价。

三、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谈判供应商信息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序号

标的名称

单一采购原因

符合的管理规则

1

计量设备试验检验

计量中心开展强制检定工作,已获得广东省市监局的专项计量授权(省市监局指派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及计量授权考核)授权范围包括电子式交流电能表、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标准电能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力互感器等。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章第十一条 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章 第十一条 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3、《JJF 1033-2016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4.1.3 计量标准的量值应当溯源至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是省市监局直属的事业单位,是省市监局唯一授权的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华南地区唯一具备最高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计量技术机构,是省内唯一具备对计量中心省级计量检定基地流水线标准设备进行检定的机构,其收费定价依据粤价【2004】43号文。

广东电网公司已建立电能表、互感器计量标准,根据粤质监量函[2011]606号《关于加强我省电能计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计量标准在一个考核周期内至少须接受广东省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一次”。因此,须安排各供电局将计量设备向省计量院溯源。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是省市监局直属的事业单位,是省市监局唯一授权的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华南地区唯一具备最高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计量技术机构,其收费定价依据粤价【2004】43号文。

满足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 Q/CSG-GPG 2 13 3 003-2021“第七部分 单一来源采购

六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2.       拟采购谈判供应商信息

序号

公司名称

邀请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邀请标包

1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具备广东省内最高计量标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的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计量设备试验检验

 

四、公示发布的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示仅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公示期:2023年03 月20 日至03 月25 日

五、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2)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3)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响应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六、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

业务经办人及咨询电话:何工 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3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供应链集团)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       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严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7594、85121727、8512171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报价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3-03-20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XXXX

异议提出人名称

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附件下载:招标(采购)公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