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维多利停车位租赁服务直接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2700062002122674)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维多利停车位租赁服务直接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为满足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员工车辆停放需求,拟采购2025-2027年维多利停车位租赁服务。
2.2采购范围:租赁范围包含1个场所停车位租赁服务,租赁地点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1号维多利广场停车场,预计租赁固定停车位85个/月,预计结算临时停车2000辆次。
2.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4采购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2025年9月27日至2027年9月30日)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服务期 | 备注 |
---|---|---|---|---|---|---|
1 | 标的1 | 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维多利停车位租赁服务 | 259 | 单价限价,详见采购文件报价表 | 2025年9月27日至2027年9月30日 | 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 |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1)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规定,该项目符合“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情形,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维多利广场停车场产权方为皇龙停车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天河分公司。近期通过对集团公司本部(天河路178号)附近停车场车位进行调研,发现仅维多利广场停车场车位满足员工、采购专家、供应商停车位数量需求,为保证项目正常开展,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委托皇龙停车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天河分公司提供服务。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附录C: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要求”内第四条“直接采购”中第一款第9点所规定:“采购或者租赁特定不动产的”,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故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 |
3.2直接采购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皇龙停车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天河分公司 | 皇龙停车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天河分公司为维多利广场停车场产权方,具备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 | 所有标的标包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5年08月11日至2025年08月18日。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 号(新天河宾馆2 楼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通过传真递交(传真号:020-38124578)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转2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规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38122529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jiandu@csg.cn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刘仙华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5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