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供应商交流活动工作指引
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倡积极与供应商围绕行业技术发展前沿、典型技术或管理问题等开展交流活动。为规范交流工作,构建“亲清”合作关系,促进能源电力行业技术创新、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特制定本指引。
一、交流形式
公司供应商交流活动按照交流内容分为产品推广应用、技术创新研究及综合业务交流三大类,按照交流组织形式分为集中交流活动和供应商日常交流活动。其中集中交流活动按省级供应商交流活动、属地化供应商交流活动两级实施。
二、集中交流活动
公司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省级或属地化集中交流活动,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可按照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发布的活动公告要求,对公开征集议题的交流活动提报交流议题、对特定议题的交流活动反馈交流申请。
供应商可通过公开渠道(包括线下、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申请来访,公司将根据来访事项安排联系人具体对接。供应商来访或参与公司所属单位组织的技术交流、交底会、约谈等日常交流,请提前联系被访人或交流联系人,说明来访事项、时间及参与交流人员基本信息,由被访人、交流联系人办理交流申请审批。
交流内容、对象和时间等应避免与交流单位当前正在实施的采购活动重合,交流过程请勿涉及采购活动尚未公开的相关信息。供应商日常交流申请审批通过后,可在公共办公场所开展日常交流业务。
四、供应商交流联络渠道
(一)供应商按照发布的交流公告要求申请交流。
(二)供应商直接联系技术交流、交底会、约谈或其他日常交流的联系人。
(三)公开渠道申请交流
1.线下渠道: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号(新天河宾馆A 座)二楼供应商服务大厅提交交流需求(供应商申请交流标题应备注选广东电网公司)。
2.线上渠道:①服务热线:4008100100转1再转1;
③传真:020-8512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