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公司2026年度供应商业绩库试点入库审查公告
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资信库建设工作安排,现开展南方电网公司2026年度供应商业绩库试点入库审查工作。业绩库入库结果将在后续供应商资格预审、招标采购等阶段应用,请各供应商高度重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品类安排
2026年度优先选取500kV交流隔离开关、500kV全封闭组合开关电器(GIS)、500kV线路交流避雷器、10kV非晶合金油浸式配电变压器、交流充电桩5个品类开展业绩入库工作。
(二)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
1 | 入库审查公告 | 2026年8月21日-8月26日 |
2 | 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 | 2026年8月21日-8月26日 |
3 | 澄清答复 | 2026年8月27日-8月31日 |
4 | 供应商提交入库申请文件 | 2026年8月21日-9月9日17:00 (逾期提交不纳入) |
二、入库申请人
凡有意参与南方电网公司资格预审及招标采购活动,并已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均可自愿参加业绩库入库申报。
三、审查标准
1.审查入库申请人供给最终用户的销售业绩,统计时段包括本年、上一年、上两年、上三年的业绩。
2.产品销售业绩以入库申请人作为合同签约卖方主体予以认定,合同须加盖入库申请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3.产品销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予以认定。
4.产品销售业绩金额、数量以销售发票有效含税金额、有效销售数量予以认定。
5.产品电压等级在业绩库品类目录范围内的,产品销售业绩按照对应电压等级品类收录;产品电压等级不在业绩库品类目录范围内的,产品销售业绩按照电压等级就近向下兼容原则归类收录。如业绩库品类目录含35kV交流电力电缆附件、110kV交流电力电缆附件、220kV交流电力电缆附件,供应商138kV交流电力电缆附件产品销售业绩归入110kV交流电力电缆附件品类审查入库。
6.供应商存在企业信息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的业绩入库认定标准见附件1。
7.不予入库情形的认定标准:
(1)产品销售业绩佐证材料缺失或要素不全,无法确认业绩核心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缺少合同、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验截图任意一项,发票销售单位、购买单位、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不可辨认等;
(2)产品元器件业绩、组部件业绩、试验业绩等;
(3)规定收录时间范围以外的业绩;
(4)“贴牌”业绩或销售给同类产品制造商的业绩;
(5)对应发票已作废、已红冲的业绩;
(6)其他经审查委员会审查不予认可的业绩。
四、提交要求
(一)业绩信息填报要求
入库申请人按要求在系统中填报业绩信息,关键字段须与合同、发票载明信息完全一致;如业绩信息出现漏填、错填、虚假填报等问题,均不予认可。业绩信息包括:
1.合同关键信息:合同名称、产品型号、合同销售数量、计量单位、合同金额(万元)、业主单位类别、业绩类型、业主单位名称、合同签订日期、业主联系人、业主联系电话。
2.发票关键信息:发票类型、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年份、发票物资明细(包括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不含税);金额(不含税);税率(%)、税额、金额(含税)等)、开具金额(不含税/元)、开具金额(含税/元)、购买方名称、销售方名称、校验码。
3.标签信息:按品类差异化设置,包括但不限于:电压等级、产品型号、结构型式、截面面积、容量、额定电流等(按销售业绩产品实际情况予以填报)。
(二)佐证材料提交要求
1.佐证材料包括:产品销售业绩对应的纸质合同扫描件或电子合同(如为框架协议的,应逐一填报上传订单合同或采购单;如合同未清晰体现产品核心信息时应附加技术协议补充佐证)、纸质发票扫描件或电子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验截图。
2.提交规范:同一品类不得重复上传同一份合同、同一张发票;一份合同包含多个物资品类的,可在对应品类中分别上传该合同及对应发票;一份合同对应多张发票的,须逐张扫描发票,一张发票对应一个PDF文件或JPG、PNG等图片格式文件。
3.材料要求:佐证材料需清晰可辨,信息完整无遮挡,无篡改或伪造情形。
(三)申报责任与注意事项
1.入库申请人须全面核对相关字段数据信息、佐证材料后提交,并对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提交信息与佐证材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审查过程被判定为不满足标准要求等一切后果,由入库申请人自行承担。
2.南方电网公司对入库业绩的真实性、准确性实行常态化核查,核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验真、现场核查。若经查实入库申请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恶意红冲发票等行为的,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建议入库申请人完成填报后尽早提交(注:提交后如有佐证材料补充或信息修改,可撤回,修改后再次提交),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集中提交造成网络拥堵,导致提交异常,无法参与本次入库申报。
4.入库申请人如有需澄清的问题,需按照公告澄清提问时间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澄清答疑模块提出,逾期提交的澄清问题将不予答复。
五、审查方法
业绩审查委员会按照审查标准,对入库申请人提交的入库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六、结果反馈
1.审查完成后,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结果反馈公告,未入库业绩发票物资明细审查结果通过系统点对点向入库申请人反馈。
2.入库申请人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应在结果反馈公告要求时间内,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提出,南方电网公司将组织复核并反馈处理意见。
3.入库申请人仅允许针对未入库的业绩发票物资明细提出异议并进行修改,不允许替换原上传发票及对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信息。
七、结果发布
南方电网公司将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结果公告,并点对点向入库申请人反馈业绩入库结果。
八、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网址
本公告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
(二)系统操作指引
有意参加业绩入库申报的供应商,需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注册流程详见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供应商操作部分操作指引。
供应商业绩库入库申报操作指引见附件2。
(三)咨询联系方式
入库申请人对系统操作、标准内容、数据及佐证材料问题等存疑的,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业务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号二楼南方电网供应商服务大厅
业务流程咨询:4008100100
(四)监督与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入库申报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附件1:供应商存在企业信息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的业绩入库认定标准
附件2:供应商业绩库入库申请文件提交、业绩发票识别与批量上传及澄清答疑与异议操作指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21日